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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单位应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9-04-04

  根据劳动法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费用,每家公司都会在成立之后,开设社保账户,方便为员工参保。当然,公司不可能一直只开在一个地方会换地方,这个时候单位就要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了,那么,还有哪些情况需要单位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呢?

哪些情况下单位应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哪些情况下,单位应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第1张

什么是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 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怎么进行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 (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2、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3、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也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登记工作由上级主管单位全权办理。上级主管部门除按照规定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还须填报《所属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表附后),经核审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