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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60%

来源:瑞人云 时间 :2019-05-14

  大病医疗是对医疗保险的补充,有的地方也叫补充医疗。大病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对于参保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大家得到的保障更好了。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指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今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同时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对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医保报销

  《通知》明确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统一

  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整合统一的地区,《通知》要求加快两项制度整合,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通知》明确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并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今年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成都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60% 第1张

成都大病互助补充险报销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员信息已录入微机,且在住院期间缴费未中断;

  3)未在医院联网结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办理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一)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二)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三)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

  (四)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的人员:

  1.补充保险结算人员受理并验收参保人员所持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2.入机查询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情况→

  3.查询基本医疗是否与医院结清费用→

  4.结算人员进入中心手工报销窗口进行费用结算→

  5.打印拨付费用确认单→

  6.专人复核并签字→根据拨付金额大小按权限审批→

  7.本人签字确认→拨付金额由银行自动结转到个人存折(卡)上。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在本市的参保人员:

  1.补充保险结算人员受理并验收参保人员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后→

  2.结算人员入机查询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情况→

  3.交审核处审核→

  4.专人将出具审核结果的资料登记后→

  5.结算人员进入中心报销登记窗口→

  6.进行中心报销结算→

  7.参保人员打印拨付费用确认单→

  8.专人复核并签字→本人签字确认→

  9.根据拨付金额大小按权限审批→与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注意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的,个人除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